译文:价值区块链Sally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已经发布了一份公告,对如何认定数字货币已经从买方“交付”给卖方给出了解释。
CFTC在两年前宣布将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进行管理。该机构在今天提供了两个案例,对在现有的监管规则下如何认定一个数字货币的“交付”进行了说明。
今年10月,该机构曾表示,自2015年以来对数字货币“交付”的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则,所以他们一直在探索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疑问可能是由一笔7.5万美元的罚款引发。这项罚款是针对向数字货币交易所Bitfinex提出,随后美国律师事务所Steptoe & Johnson LLP提交了申请,希望能够给出一个更具体的定义。
现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正在采取第一步措施,公开澄清如何定义数字货币的“交付”。该机构在10月份表示,鉴于虚拟货币的完全数字化性质,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说法,确定交付已经发生的两个因素是:
(1)客户有能力:(i)拥有和控制全部数量的商品,无论是以保证金形式、杠杆交易或其他形式购买;(ii)在交易发生后的28以内可以使用数字货币在任何平台上进行自由交易;
(2)要约人及买方不保留任何该数字货币的相关权利及利益,不能对其进行控制,自交易日起满28日可以对数字货币进行其他任何融资安排。
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建议,本次的解释并非最终定义,还将接受为期90天的公众评议,自联邦正式公布的日期算起。
译者:价值区块链Sally 文章来源:http://www.blockvalue.com/news/14768.html 原文链接:https://www.coindesk.com/us-commodities-regulator-proposes-definition-for-cryptocurrency-delivery/ 原文作者:Stan Higgins 特别申明:区块链行业ICO项目鱼龙混杂,投资风险极高;各种数字货币真假难辨,需用户谨慎投资。blockvalue.com只负责分享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一切投资行为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