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业界

CFTC诉讼案被告:多数加密货币不属于商品

Annaliese Milano 来源:CHAINB 2018-04-09 08:49

20180408125694089408.jpg

一家加密货币服务公司被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指控从事欺诈活动,但该公司反驳了CFTC的说法,称加密货币不是商品。

今年1月,CFTC指控“My Big Coin Pay”公司的Randall Crater、Mark Gillespie和其他相关方欺诈且挪用资金,称他们通过出售“My Big Coins”从其客户那里骗取了600多万美元。

3月份,另一起案件的法官认可了CFTC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商品的举措,该机构紧接着向上述被告发出了相关通知。

上周二,除Gillespie之外的被告均进行了回击,反对CFTC对他们提起的初步禁令。他们认为,根据《商品交易法案》(CEA)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加密货币仅在交易期货合约时构成商品,例如比特币。

他们在申诉文件中写道:

“虽然进行期货交易的加密货币无疑需要遵守CEA和CFTC法规,但My Big Coin并不是这种情况,所以根据CEA和CFTC法规的定义,它并不是商品。”

该文件指出:

“My Big Coin作为一种虚拟货币,不是有形的实物,也不是商品或者物品。相反,虚拟货币代表了一系列的 ‘服务、权利和利益’。但是,根据CEA的清晰定义,无形的 ‘服务、权利和利益’只有在出现期货合约交易时才符合CEA对 ‘商品’这个术语的定义。唯一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虚拟货币是比特币。”

被告的律师进一步辩称,CFTC在1月份发出的通知曲解了此前提及的法官的判决,而法官也承认了其裁决中的“期货要求”。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进展是,最近的文件显示,Crater已聘请CFTC执法部门的前高级检查员Katherine Cooper。

3月,Cooper为区块链法律中心(Blockchain Law Center )撰写了一篇博客文章,考虑了法官对CFTC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商品的认可,并概述了与被告的申诉类似的论点。

她猜测法院对这种定义的认可也许是因为他们“推测如果一种虚拟货币存在期货合约的交易,那么所有其他的虚拟货币也都是商品。”

她最后在博客中总结道:

“如果法院能够通过代表被告提出的对CFTC理论的强有力的批判性分析受益,那么法院将如何裁决仍有待观察。”

译者:Ina
文章来源:http://chainb.com/?P=Cont&id=8381
原文链接:https://www.coindesk.com/most-cryptos-arent-commodities-defendants-claim-in-cftc-case/
原文作者:Annaliese Milano
特别申明:区块链行业ICO项目鱼龙混杂,投资风险极高;各种数字货币真假难辨,需用户谨慎投资。blockvalue.com只负责分享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一切投资行为与本站无关。

1.价值区块链(blockvalue.com)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价值区块链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价值区块链(blockvalue.com)",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价值区块链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