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银行和证券部(DoBS)澄清说,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服务提供商不需要汇款许可就可以在州内运营。
该部门表示,经过多次企业咨询,DoBS周三公布了本地加密货币行业的新指南。
由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是“钱”,“货币传输业务许可法”或宾夕法尼亚州的“货币传输者法”不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根据法律,只有法定货币或美国政府发行的货币被视为货币。“到目前为止,美国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将虚拟货币指定为法定货币。”部门说。
法律规定,开展汇款业务的各方如果转账法定货币需要获得许可,并且必须收取转账费用。然而,由于加密货币交易所“从不直接处理”法定货币,交易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的,根据指导,这样不需要许可证。
其他业务如加密货币亭,ATM和自动售货机供应商也不算货币转移。
DoBS说:
“在单向和双向的Kiosk系统中,没有资金转移给任何第三方。Kiosk的用户只是用虚拟货币交换法定货币,或者反过来交易,并且没有货币转移。”
宾夕法尼亚州对许可证的澄清在延迟三年后的现在终于到来了。早在2016年1月,政府就在寻求更新对货币的定义,以涵盖加密货币业务,但由于预算陷入僵局。
然而,对于在联邦层面处理ICO代币的公司而言,情况可能不同。2018年3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表示:“出售ICO代币,或将其换成其他虚拟货币,法定货币或其他替代货币的价值的交易所,通常也算是货币转移。”
译者:Miranda 文章来源:http://chainb.com/?P=Cont&id=13811 原文链接:https://www.coindesk.com/pennsylvania-rules-that-crypto-exchanges-are-not-money-transmitters 原文作者:Yogita Khatri 特别申明:区块链行业ICO项目鱼龙混杂,投资风险极高;各种数字货币真假难辨,需用户谨慎投资。blockvalue.com只负责分享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一切投资行为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