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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乡土中国》

2019-12-21 面包不超人 来源:区块链网络

01

第一个关键词是血缘与地缘。

血浓于水是我们经常说的一个词,也是中国人非常重视的一点。而这种血缘关系,在越缺乏变动的文化里就越被看重。

什么是血缘社会呢?

血缘社会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血缘社会的基础是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

血缘社会是稳定的;变动得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我们所说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而非个人的静止。

这种结构的静止表现在:虽然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受着生命的限制,不能永久停留在那里,但是通过生育依旧可以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比如,职业的血缘继替是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身份的血缘继替是贵人之子依旧贵;财富的血缘继替是富人之子依旧富。

也就是说,在很多时候,血缘社会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而这个地位往往取决于谁是你的父母。

血缘如此,那地缘又是什么?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社会契约的基础。

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规定。因此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契约的完成是权力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定的单位,可靠的媒介。

因此,在地缘关系中,我们有的是冷静的考虑,是理性而不是感情支配着人们的活动。

但是,这在乡土社会中是缺少的。因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使得地缘关系也成为了血缘关系的投影。

“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

就像儿谣里唱的那样:“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里,“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而血缘和地缘的合一便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所以,在乡土社会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些生活在这个村子很久的外乡人,一些寄居在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往往并不觉得自己已经成为村子中的一员,也并不能说已插入这个村落社群中,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

而这些都是因为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02

那这种亲密的血缘社会又有着怎样的特点呢?

首先,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其中最主要的是冲突和竞争。亲属是自己人,是从一个根本上长出来的枝条。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原则上面对亲属应当痛痒相关,有无相通的。

况且在这样一个流动性很低的社会中,亲密的共同生活就意味着人和人相互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长期的,这样一来,在授受之间无法一笔一笔地清算往回。

或者说,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在一定程度上就依赖于人和人之间都相互拖欠着未了的人情。所以也才会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在这种社会中,亲兄弟明算账是很难的。

在我们的朋友圈子中,也很容易看出这一点。朋友之间抢着回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

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相合作。

所以,亲密社群中很难甚至无法不互欠人情,而且也最怕“算账”。因为“算账”这个词在乡土社会里等于绝交之谓。

其次,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中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

所以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有专门作贸易活动的街集。街集时常不在村子里,而在一片空场上,各地的人到这特定的地方,各以“无情”的身份出现。

你或许可以看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地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苦走这十多里路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

不,乡土社会中的人不会这么想,这一趟对他们而言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舍,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之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

因此,只有在街集上才能把原来的关系暂时搁开,一切交易也才能当场算清。

03

本期所提到的第二个关键词是:欲望和需要。

我们可以观察一下自己的一举一动,你会发现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比如,当我们要吃饭的时候才会拿起筷子,而肚子饿了才会要吃饭。

所以,总是有个“要”在领导自己的活动。当我们面对别人的时候,也往往会有这样的发问,例如:“为什么你来呢?有什么事么?”

所以,观察人类行为,我们常可以看到人类并不是为行为而行为、为活动而活动的;行为或是活动都是手段,是有所为而为的。

所以,我们说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的。这里面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要这样做就这样做,不要这样做就不这样做,也就是所谓意志。一是人类在取舍之间有所根据,这根据就是欲望。

欲望规定了人类行为的方向,欲望满足了,我们会因之觉得愉快;欲望不满足,要而得不到,周身都不舒服。

欲望是什么呢?

所谓食色性也,欲望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比如,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

因此,在十九世纪产生了一种理论说,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地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亚当·斯密说“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会安排个社会秩序给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们去好好生活的。

这种理论所根据的其实是乡土社会而非现代社会,因为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理论多少可以说是正确的。但并不是因为真的有“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而是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

另一种说法是孙末楠提出的:“人类先有行为,后有思想。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积累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经验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

对于乡土社会,这也同样适用。因为乡土社会是个传统社会,传统就是经验的累积,能累积就是说经得起自然选择的,它们必然是有助于生存的。

04

那么,“需要”又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需要”的产生起因于社会的变动,尤其是社会变动得快,原来的文化开始并不能有效地带来生活上的满足时,那么人类便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时,人们发现了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动机,而是为了达到生存条件所造下的动机。

于是人开始注意到生存条件的本身,这时在社会学里产生了一个新的概念——“功能”。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

区别于欲望的是,功能并不一定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而是分析的结果,是营养而不是味觉。

这个时候,现代社会里的人开始为了营养选择他们的食料,这是理性的时代,理性是指人依了已知的手段和目的关系去计划他的行为,所以也可以说是科学化的。此时生存的条件变为了“需要”而非“欲望”。

而这在乡土社会是相对缺乏的。

到这里,这本书的解读便结束了。尽管本书出版已有七十年之久,但书中的内容对于我们理解传统中国社会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是值得深入探究与思考的。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社会有其自身不可磨灭的特点,它可能有弊端,但也有我们已经慢慢丧失的东西。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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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面包不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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