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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特币交易谈“N号房”启示:区块链网络匿名特性的好与坏、善与恶

2020-03-30 链得得 来源:火星财经

令世人震惊的“N号房”事件,已经被认为是韩国最大规模的集体性犯罪案件,74名女性悲惨地沦为被凌辱的性奴,其中16人为未成年女性,最小的受害者才11岁,多达26万韩国男性参与了令人发指的犯罪。韩国总统文在寅3月23日下令彻查“N号房”事件,韩国百万民众愤怒请愿,要求公开26万衣冠禽兽们的真实身份。

截至2020年3月22日,韩国警方已对涉案的共犯13人进行立案,并拘捕了为首的“博士”赵周彬(音译)。当地时间3月25日上午,韩国警方将“N号房”事件嫌犯赵周彬送交检方,并将其公开示众。

赵周彬现年25岁,毕业于一所工业大学的信息通信系,在校期间成绩优异。2018年12月至今年3月,他涉嫌在有加密功能的即时通讯软件上设立聊天室,自称为“博士”,并有偿分享非法拍摄的各种性剥削视频,从中赚取数十亿韩元收入。事件曝光后引发韩国舆论强烈谴责。

韩国“N号房事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即时通信软件Telegram,开设多个聊天室,共享非法拍摄的性剥削视频和照片,聊天室大都以数字编号命名,只有付费成为会员才能观看。

值得注意的是,“N号房”是实行收费制。据报道,聊天室价格会根据内容等级来设定,最高入场费约为150万韩元(约8400元),通过加密货币进行交易。此外还有一些房间必须要求会员拍摄、分享类似性剥削内容,才能获得入场资格。

日前,警方从主犯家中找到1.3亿韩元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约74万元,目前已被悉数上缴,但剩余涉案资金因通过比特币(BTC)、以太坊(ETH)、门罗币(XMR)等虚拟数字货币进行交易及存储,因而难以追踪。

据链得得此前报道,赵周彬拥有加密货币钱包513个,在“博士房”公开的个人加密货币钱包地址账户共有3个,其中一个账户中金额高达32亿韩元(约1839万元人民币)。

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避开搜查,他使用了Telegram和加密货币这两种“盾牌”,并只对希望进入高额聊天室的会员进行一对一的秘密聊天,将自己的加密货币钱包地址告诉会员,因此,在博士房里真正知道其加密货币钱包地址的会员并不多。

在韩国,加密货币被视为一种财产,一旦持有者被定罪,其加密财产就会被没收。但前提是当局必须找到存储数字资产的钱包以及私钥。尽管目前当局已经能够证明,赵周彬从遍布全球的500多个钱包中收到了超过8800枚ETH,价值约120万美元,但他的大部分付款都是以门罗币XMR交易。与其他加密货币不同的是,第三方几乎不可能追踪XMR支付。为什么呢?以下三点是门罗币满足匿名性的关键:

①环签名:环签名是通过将实际签名者也就是消息发送方的公钥,藏进一个临时的公钥集合中,然后再对消息进行签名并发送,而需要接收消息的签名验证者,无法区分公钥集合中到底哪一个公钥来自签名者或者说消息发送方,以此达到保护消息发送方身份的目的。

②地址混淆:混淆地址是为了打破输入输出地址之间的关联,以此隐匿转账的来去关系。每当发送者要发起一笔转账的时候,这笔资金不会直接打到接收方的地址,而是打到一个系统临时生成的地址。而接收方则需要通过自己钱包的私钥进行搜索,查看区块链上的临时地址是否有属于自己的钱。当接收方的私钥识别出自己有权认领的临时地址便可以使用这笔钱。

③环机密:在交易中心,发送方不会直接公开自己的转账金额,而是提供一个数字rct作为交易金额输出。rct=随机数+真正的交易金额,随机数由钱包自动产生,用来掩盖发送方实际转账金额。该网络可使用rct值去验证交易输入是否等于交易输出金额,以确认没有额外门罗币被伪造产生。而这对于外部观察者而言,无从得知实际交易金额。

因而在基于环签名即发送方不可追踪;混淆地址即接收方不可链接;环机密即交易金额隐匿这三点特性下的门罗币转账交易过程,若是没有主犯赵周彬的合作,可能连他收到多少钱也难以得知。韩国律师Han Seo-hee甚至表示:“我们可能会说,赵周彬忘记了私钥,如果我拒绝提交,就没有办法强迫他。”

其实这便是各国当局政府长久以来为何会对加密数字货币,实施严格的监管机制和准入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说基于区块链系统的网络以及各种数字代币,能够解决目前互联网网络或中介机构,对于用户隐私侵犯和泄露的问题,但同样的,使用该网络进行交易的犯罪者,其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等同样会被包庇。这会助长犯罪,如逃税、恐怖融资和洗钱等犯罪行为,从而导致警方难以追踪和调查,使得犯罪活动日渐活跃而犯罪分子却逍遥法外。

由此我们也理解了Libra项目为何自提出以来,就深陷监管泥沼并难以通过各国监管部门的认可。因为其目标是构建一个全球性的金融基础设施,而且与各国法币挂钩,支持与各国法币兑换,最终成为全球通用的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不得不说通过Libra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的愿景是美好的,但现实却很残酷。

首先Libra一旦成为与法币挂钩的全球性加密货币,势必会影响甚至打击到一些弱主权货币的国家,这对于一个国家和当局政府来说是无法容忍的。再者全球性的加密货币,因为各国国情及管理方式的差异化,对于货币监管的政策和态度也同样难以协调。最后便是作为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全球性金融交易设施,其匿名性机制能够通过加密保障安全性以及自由跨境转移资金。让各国政府难以监管和追踪赃款以及难以实现有效且精准的犯罪行为打击。比如洗钱、逃税和恐怖主义资金等等,这是各国对于Libra持谨慎甚至抗拒态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此,我们同样也或许更容易理解我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为何坚持可控匿名的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曾表示:我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采取的是账户松耦合方式。相比于中心化运营模式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采取的账户紧耦合方式,账户松耦合可以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

这样,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又可以实现可控匿名,既能够保证交易双方是匿名的,又能保证“三反”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而且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M0的替代,因而应该遵守现行的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对央行数字货币大额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银行报告。

由此看来,在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可以帮助央行掌握必要数据以确保审慎管理。

区块链技术的匿名特性在很多领域的确能够有效确保用户隐私的安全性,但若在数字货币流通交易的过程中,完全采取匿名形式,只会更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犯罪温床,给警方打击犯罪行为提供阻力。而有证据证明,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门罗币以及一些知名度没那么高的加密货币,因为其额外的隐私保护功能,俨然已经成为了犯罪分子的首选支付方式。

而关于虚拟货币交易为何容易滋生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一问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嫌疑人往往将非法所得放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这些资金转换化为虚拟货币,然后进行各种基于虚拟货币的转账或购买,以掩盖真实的犯罪来源;或者通过一些网络平台出售非法商品或服务以获得虚拟货币,最终将这些虚拟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比如,之前媒体曝光过的暗网毒品交易网站,这个网站只接受比特币,用来买卖各种毒品、枪支和违禁品,以此规避银行和政府的监管。”

回顾整起行径恶劣的犯罪事件,嫌犯赵周彬充分利用了匿名聊天软件Telegram,和以匿名交易为特征的加密数字货币来“保护”自己。

公开资料显示,Telegram的聊天记录不支持服务器保留,支持设定聊天记录定时销毁,支持一键删除账号,删除账户之后,所有资料也都一并销毁。而加密货币交易,即使拿到私钥也难以确定该地址背后真实的用户身份。这也就为什么说,在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始终在强调“KYC认证”。而KYC的实施,也是旨在保护个人资产,防止腐败,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筹钱。

“N号房”事件被揭露后,韩国警方在追踪嫌疑人的过程中,向多家韩国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包括Upbit,Bithumb,Korbit和Coinone)提供了搜查令,以找到那些非法性视频付费观看者,目前已经有多家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表示同意协助调查。

但是“N号房”事件的发生,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匿名”特性对于滋生犯罪、宽容犯罪的深度思考。目前,各国政府都在围绕社交网络的安全和稳定作出监管方面的规定,同时在大力打击利用加密数字货币从事非法交易的违法犯罪行动。

无论是对于创办Telegram的俄罗斯兄弟来说,还是对于提倡安全保护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来说,“保护隐私不受侵犯”是共同出发点。但如今,这类平台却成为多数人利用隐私保护伞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外之地。

正应了《贼巢》书中那句话,“耶稣进了神的殿,赶走殿里一切做买卖的人,推到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巢了。”(本文由链得得综合自52CBDC、澎湃新闻、钛媒体等;编辑/仇杨涛)

本文来源:链得得
原文标题:从比特币交易谈“N号房”启示:区块链网络匿名特性的好与坏、善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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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链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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