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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联盟构建:股权质押业务联盟中各方角色分析

2020-06-09 光之树科技 来源:火星财经

我们在《光之树科技关于数字联盟构架实践的洞察》一文已阐述,数字经济发展将分为“资产数字化”和“数字资产化”两个阶段。“资产数字化“阶段,将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打通”。实现方式是用技术收集物理世界数据,再用智能合约将包含数据的存证和流程上链,将数字资产从链下转为链上存储,跨越“数字藩篱”。“数字资产化“阶段,将企业与其他企业形成适合业务形态的数字联盟,建立以数据可信协作为基础的数字生产关系,最终跨越“价值藩篱”。

本篇中,光之树科技结合自身在股权质押业务中的实践经验,就数字联盟股权质押场景构建中,各参与方的角色和相互关系展开了一点思考。

一、股权质押业务现状与发展趋势来看,对行业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股权质押市场总量很大,大部分A股公司都进行了股权质押。结构上,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质押余额分别占比54%、31%、15%,质押主体券商、银行、信托占比52%、24%、14%,截至2019年8月6日A股共有3668家上市公司,其中3573家涉及股权质押,质押估算市值4.3万亿,占A股总市值的8.3%[1]。

(二)近几年由于宏观经济下行,股权质押违约事件多次发生。企业经营表现受到冲击,偿债能力、大规模的股权质押在股价下跌时出现违约风险,质权人券商、银行巨额资产减值,代理券商业绩造成实质性损伤。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46家上市券商中42家公开披露数据,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9.49亿元,其中多家上市券商发布公告称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股权质押业务有关[2]。

(三)未来,整体股权质押市场将持续从严监管,预计股权质押整体业务规模收缩。2018年末,为了化解股权质押风险,证监会加强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监管,摸清底数、加强监测,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合作,推动地方政府积极行动,同时,上市公司积极 “自救” ,地方政府纷纷设立纾困基金,银行、保险等通过信贷或者发行专项产品等给予支持,证券行业成立资管计划对接项目,证券交易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私募基金等市场机构加入纾困队伍。

(四)新的行业变化对金融机构产品创新能力、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金融客群个体差异加剧,客群细分多维化、颗粒化、垂直领域解决方案需求增强,对数据的利用程度成为竞争力强弱的关键因素。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加剧,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格局不断发生变化,如果能用生态的概念和方式进行生态圈的打造,可以有效聚拢合作伙伴,减少竞争对手。新技术如区块链、云计算、AI、物联网、5G等正在对传统金融机构进行改造,将成为促使数字网络生态形成的新动能。

二、构建股权质押业务为基础的数字联盟,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股权质押业务验证场景中,光之树科技认为利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基于芯片加密的可信计算环境、联邦学习、联盟内可信远程验证、同态加密、分布式机器学习、个性化学习和数据贡献度量等,利用主要产品天机可信计算框架和云间联邦学习平台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可信数据共享平台,以提供包括顶层设计和联合运营在内的整体咨询解决方案服务,构建以股权质押业务为基础的数字联盟。此数字联盟中,登记结算机构为主体,核心业务为股权质押业务,股权出质人、质权人、代理人和司法机构共同参与。

长远来看,围绕股权质押业务形成的联盟链,有向“产业价值型联盟合作关系”(“四种数字联盟的主要形态”见《光之树科技关于数字联盟构架实践的洞察》)转型的动能,最终形成上下游企业合作的关联关系,有助于降低联盟成员之间的信任成本,提升透明度,打造联盟间的数据产品,形成业务价值闭环。

数字联盟构建大体实施步骤包括:首先将数据分级分类,明确数据储存和读取方式,其次数据上链、保证在读取过程中数据可靠性、流通过程中数据安全性,设置访问权限避免数据泄露,从而提供质押全流程在线化登记结算服务;最后在联盟链成员间部署可信计算环境,构建联盟链,设置计算节点使用和访问权限,实现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存储、记录和交换。

三、数字联盟参与方之间良好的数据联通机制,保证数字安全,可监管可确权

(一)“穿透性” 数据联通机制,有助于监管识别风险。从业务角度,将业务参与方质押人、质权人、代理人等整合起来,建立数据联通机制,建立数据聚合、数据处理和解释、建模分析与预测的有效机制,可以保护质权人的权利,防范金融市场风险。统一整体的联盟构建框架设计,打造安全、精细、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机制,一方面更加准确地掌握和约束各金融机构在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真实情况,另一方面是在数据真实有效、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展开对融资主体的全面评估,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与融资主体保持良好沟通,识别并且切断重复质押、质押集中度过高的融资项目。

(二)数字联盟模式可以帮助成员更好地实现职责分工。联盟将设置数据开放主体、数据应用主体、平台监管和治理主体、平台运营主体,在 “股权质押业务” 联盟内发挥各自不同角色。整合体系内数据资源、通过数据源认证、权限管理、流通登记、交易服务、流通监管,建立联盟内统一的数据赋权标准、数据类目管理、数据加密规范、数据流通交易安全体系,保证现有股权质押业务实现全流程在线化处理,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适用于具有联盟特点的创新金融产品、投融资撮合服务等。

四、明确数字联盟整体目标和联盟各角色个体目标是联盟组建的第一步

数字联盟组建初期,以结算机构为主体,券商、银行、法院等参与方可以根据机构不同特点,理清各参与方所面临的挑战、个体目标、参与联盟带来的机遇,统筹管理联盟各个角色之间目标,选择联盟合作伙伴,设置适当的协调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制定联盟整体构建方案。因此,明确数字联盟整体目标和联盟各角色个体目标是联盟组建的第一步。

(一)联盟整体目标:在政府政策引导下,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建设以国家需求和市场为导向,以金融行业中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为主体,跨行业科技资源整合、成果共享与转化,推动整体产业升级,提高金融机构个体及金融行业国内外竞争能力。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数据不可篡改、永久可追溯等特性,可以通过全网的分布记账、自由公证,打造一个共识数据库,从而打破数据孤岛,形成“竞合互补”的联盟关系,让数据信息在短时间内发挥出更大的效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的提供方在不泄露数据的前提下令数据使用方产生最大的利益价值这一障碍。

(二)登记结算机构联盟角色分析:

1. 登记结算机构面临的挑战: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及股东“爆雷”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同样反映在股权质押回购违约中,公司的资金周转能力、盈利能力、可持续性、质押比例、质押融资用途等信息,是股权质押业务披露的关键信息,如果能采用联盟方式,加强此类信息的收集和运用,将分布在多个主体之间的数据进行整合,将更加有效率地打通底层信息,形成来自不同角色的数字信息联盟,有助于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 登记结算机构个体目标:秉承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需要,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体系,为登记结算系统各类参与者参与场内场外、公募私募以及跨境证券现货和衍生品投融资提供规范、灵活、多样的登记结算基础设施服务。

3. 登记结算机构在股权质押业务联盟中的机遇:通过形成数字联盟,将证券质押业务过程中上下游的机构形成联盟,解决了数据孤岛问题,大量割裂存在的数据结构化,提高数据流通的安全性、反馈效率、风险提示,维护市场稳定。

(三)券商联盟角色分析:

1. 券商面临的挑战:券商作为股权质押中的出资方、或者代理机构,面临经纪业务转型财富管理的挑战性和紧迫性任务。券商行业整体数据来看,传统业务(包括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收入占整体业务收入的60%,创新业务(包括中介业务、直投业务、托管业务、信息技术)收入占整体业务收入的40%。近年来,经纪业务佣金持续下降影响传统业务收入,又受到中国证券行业外资准入逐步放开、海外投资者作为竞争者进入资本市场的冲击,本土券商需要在产品和服务上发生模式变革以适应变化,只有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强大资本实力、创新能力、积极转型变革的券商才占据更大优势。

2. 联盟券商个体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 以投行业务提高定价能力、投资管理能力以及增加国际化布局来更好服务于新兴产业;

· 以交易为中心的机构服务业务发展模式更为丰富,提升券商创新能力提升,发展财富管理、衍生品、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等;

· 扩展资本中介业务,如股票质押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解决成长性企业融资问题;

· 高净值客户的服务趋于定制化,券商将会依赖金融科技降低成本、高效率地服务中小客户。

3. 券商在股权质押业务联盟中的机遇:

· 如果能形成联盟模式,重塑服务体系和财富管理架构,券商可以提供新的服务平台,布局投资交易和理财服务App,借助与银行跨界合作带来的客户资源,做大客户基础,提高全渠道智能化运营水平,为财富管理转型积累潜在客户资源,将有助于证券公司打造财富管理增量市场。

· 数据驱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券商可以建立综合的财富管理账户体系,丰富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的投资工具、智能投顾统一监管规则,适当性的提供风险揭示,明确责任主体,保护出质人权益。

· 利用科技的创新,为资管机构大幅提高行情传输效率和交易执行效率、降低延时成本、建设高水平算法,将原始订单智能细化拆单,降低冲击成本。同时降低触发异常交易的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四)银行联盟角色分析:

1. 银行面临的挑战:2018年起,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不断深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开始兴起,政府政策大力支持,股份制和国有大行纷纷加快了开放银行转型步伐,力图通过开放API接口、迭代APP等方式打造开放式平台,但目前数据割裂、数据安全、风险管理的复杂导致问题突出。

就银行来说,形成统一整体的联盟构建和技术框架的设计,形成金融联盟生态圈,将政府、传统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公司积累的大量金融数据, 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共享数据、算法、交易、流程和其他业务功能,进一步打造开放银行是大势所趋。

2. 联盟银行个体目标:商业银行打造开放型平台经济、消除数据使用的合规问题,及数据使用的外部不经济,同时,同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同业联盟,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联合建模,解决样本及模型拟合结果不足的问题 。

3. 银行在股权质押业务联盟中的机遇:

·银行及其他金融数据持有者,将共享数据作为用户信贷档案,如电商、物流、税务数据匹配、提供小微企业运费代付,持续累积场景数据后提供大额专项额度授信。

·银行机构和外部数据源合作,通过多方分布式数据源的数据交换、联合计算和联合建模,更加了解联盟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实现银行机构间联合风控建模,充分安全共享联盟数据资源,实现模型训练迭代高效及个性化兼顾。

五、坚持整体与个体目标统筹兼顾,用技术推动可信共赢的新型价值联盟

数字联盟中各方参与本质是数据价值的传递和基于区块链技术形成的信任关系。股权质押业务相关联的多方,因为业务的协同合作形成联盟。联盟在组建之后的“结盟”、“发展”、“稳定”、“变革”等四个发展阶段中,如何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实现高效广泛连接与协同,如何既实现联盟整体目标,又根据参与方各自的角色、结盟意愿,兼顾实现自身业务增值的个体目标,是联盟各参与方在实践中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创建数字联盟从而形成可信、共赢的新型价值联盟,实现社会化生产的提效降本,并从促进和深化社会创新的根本任务着手,光之树科技将在构建联盟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开拓创新,让技术力量的发展赋能行业变革。

引用:

[1]海通证券,2019年8月8日,《A股质押余额4.3万亿元爆仓负反馈压力不大》

[2]搜狐财经,2019年5月23日,《券商风控考:中金擅改问询,广发为 “造假”背书,46家券商股票质押损失百亿》

本文来源:光之树科技
原文标题:数字联盟构建:股权质押业务联盟中各方角色分析 | 火星号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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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光之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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