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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下三滥!神鱼、大白鲨竟悬赏水军要封我的微博,以及相关事件的法律

2020-06-28 BC轰炸机 来源:区块链网络

万万没想到,在曝光神鱼妻子大白鲨通过德州扑克设局,坑了牌友数百万之后,我的账号正在面临封号的风险。

我还是只是初入币圈的小号,还远远称不上大V,文章传播范围也不广。只是读者情绪相对激动,毕竟神鱼、大白鲨这对币圈知名恩爱夫妻做得实在是不地道,突破了道德的底线,甚至触犯了法律。

对于我来说,此事就到此结束了;在目前的熊市,写文章只是一种自嗨。然而正当我准备欢度周末的时候,却接连接到了投诉。神鱼、大白鲨夫妇开始了他们的反击,手段不仅犀利,而且下三滥。
微信举报首先是微信公众号,昨晚收到来自神鱼本人(毛世行)的投诉,投诉理由是「配图侵犯本人肖像权 名誉权」。自媒体未经当事人允许使用,乃至滥用肖像的确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不过这并不是我狡辩的理由,我们还是看看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
新出台《民法典》对肖像权和名誉权有明确的规定,总体上是保护的态度,强调使用肖像需要经过「经过肖像人的同意」。但也有例外。但《民法典》也有规定了例外情况,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自媒体在严格意义上还算不上媒体,但也有部分的舆论职责。更为重要的是,大白鲨组局坑牌友的事情已经涉嫌严重的社会犯罪,对其进行曝光已经能够被冠以「维护公共利益」,目的是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而神鱼作为大白鲨的合法配偶,在此次事件中难辞其咎。所以我不认为我的文章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再回到名誉权。《民法典》同样有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针对此次曝光的事件,如果神鱼和大白鲨能够证明他们没有设局,周洪明的曝光属于「捏造事实」,那我立马就会删除文章。这才是他们现在应该做的事,而不是举报我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微信投诉还在我的理解范围以内,但他们其他方面的所作所为再次让我见识到了大佬的无底线。
微博悬赏我把文章发到我的微博账号「BC轰炸机」后不久,就有粉丝来找我了,和我反映了 一些事情,就是有人在某个平台公开悬赏,召集水军投诉我的微博账号,投诉理由是我发布了关于赌博的非法信息。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用这么子虚乌有的罪名来让我的账号被封。我实在是没想到,为了对付我这样的小号,大佬竟然使出了如此下三滥的手法。


微博账号属于我的虚拟财产,如果因为某些人的悬赏导致我的账号被封,利益受损,我将毫无疑问地采取法律手段。

大白鲨是否已经涉嫌犯罪?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个问题,如果周洪明爆料属实,大白鲨是否涉嫌犯罪。我虽然不是法律出身,但我尊重法律,所以平时研究得比较多。大白鲨的行为包括如下几条:在德扑圈app组织德州扑克牌局,涉及金额巨大,至少是几百万。涉嫌在牌局中通过同时控制多个账号,做局坑害牌友。类似的行为在司法上早有定性。虽然是德州扑克,但由于涉及到现金结算,这已经属于赌博,而且金额巨大,所以比较明确的就是涉嫌「聚众赌博」,《刑法》规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大白鲨而且涉嫌组织牌局,并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如果她还从中抽成的话,那就是非常明确地涉嫌「开设赌场罪」,《刑法》规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被认定是设局,那就涉嫌「诈骗罪」,诈骗罪的处罚则会根据情节严重与否,从拘役或者管制一直到无期徒刑。最后送给大佬一句话:请好自为之,不要再搞这些下三滥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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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BC轰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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