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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币机器人——看数字货币的合法性

2019-10-09 ofbing88 来源:区块链网络

前两天看到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魏杰发表题为《关于中国当前热点经济问题的解读》一文,其中治理金融乱象一节提到"比特币必须赶出中国""不准以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融资"的说法。虽然相关治理措施去年已经实施,但关于比特币数字货币、区块链法律地位仍在争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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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可以被彻底赶出去吗?

首先,比特币是什么?

比特币是储存在计算机存储器内的一段代码,形式上属于电子数据或者信息。但比特币又不同于一般的数据或者信息,因为信息可以任意复制,比特币是不可以复制的。比特币属于特定物,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不同于一般的有经济价值的特定物,比特币可以穿越国界,在网络世界里不受畅通无阻。

其次,比特币在哪里?

比特币作为一种分布式账本,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比特币并不储存在特定的服务器内,也不受单一的机构控制。因此,比特币的身影遍布全球,只要互联网延伸到的地方,就可以有比特币。

第三,比特币归谁所有?

比特币交易和流转具有匿名性,主要通过比特币地址、密钥、互联网进行交易,理论上比特币最多有2100万个,但由于单个比特币可以无限拆分为很多单位进行交易,因此比特币的权利人可以有很多很多。国内的比特币权利人众多,而且隐匿在网络空间,想要追踪确定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第四,比特币是否有发行监管机构?

比特币是由中本聪编写并发布到互联网上的一段程序代码,此后比特币通过挖矿和交易的形式扩散,成为第一大数字货币。由于比特币去中心化,点对点的直接交易的特点,并不存在任何发行或者交易管理机构,中本聪本人并不拥有最初的所有比特币。比特币系统完全属于自动运行的P2P网络。

第五,比特币违法吗?

2013年央行将比特币定义为"虚拟商品",表示普通民众拥有参与的自由;2017年央行将比特币、以太币定义为"虚拟货币"。无论是虚拟商品或者虚拟货币,不可否认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在法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应当收到法律保护。比如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就认为目前国家禁止以太币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动,但并未否认以太币可以作为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故被告上述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持有比特币是否违法?不同于毒品、枪支等国家刑法、行政法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为违法犯罪行为,比特币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不得持有。

交易比特币是否违法?既然比特币并非非法物品,持有比特币属于合法行为,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民转让自己持有的合法财产应当属于合法行为。我们知道特定文物公民可以持有,但不可以买卖或者携带进出境,至少到目前为止,包括央行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公民不得买卖比特币。

根据以上几个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比特币并不属于某个个人、机构或者国家,并不存在特定的发行管理监督机构,也不存在于固定的服务器、网络终端等硬件设施,比特币的交易属于点对点的、去中心化的匿名的自动行为,难以管理和监控,想要将比特币彻底赶出中国是不太符合事物本来的规律的。

从2017年9月4日央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内容来看,国家禁止的是比特币的发行融资行为、经营行为、中介行为等商业行为,其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但并非是将比特币彻底赶出中国。

至于"不准以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融资"的提法,存在不同解读。

一种解读是,禁止以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融资,但不禁止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合法融资。如果是这种解读,则重点指出区块链,并无突出意义。因为,任何非法融资活动都是国家禁止的,至于是否以"区块链技术"进行融资并不影响融资行为的定性。

另外一种解读是只要是以区块链进行融资,都属于非法融资,需要加以禁止。如果属于这种解读,则离客观规律有些远了。区块链技术代表了未来互联网技术一种趋势,已经的到各国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当然我国也不例外。

因此"不准以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融资"应该作第一种解读为宜,其目的是突出对于以区块链为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执法和监督,确保国家的金融稳定。对于合法的区块链研究、开发及应用推广,国家还是支持鼓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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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ofbing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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