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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人被骗 敛财11亿的“U宝币”涉案人员终判刑

2019-12-30 比特财经网 来源:区块链网络

发行虚拟货币,敛财无道

2018年1月,王逸凡纠集滕肖等人,利用刘凯、滕肖等人创建“U宝”平台,依托优联万家公司进行公司化运作,发行虚拟货币U宝即刻债即U宝。

2018年2月26日,“U宝”平台标榜“国家许可”“中国比特币”等称谓,正式在网上运行发行“U宝”。为大量吸收会员加入,获取巨额利润,“U宝”平台设定了“U宝”只涨不跌、“U会员”最低持有10个“U宝”以上才能获得静态收益、最低持有300个“U宝”以上才能获得动态收益等加入规则、奖励机制。

“U宝”平台新会员可使用手机或电脑在网上通过“U宝”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除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外,还需要填写自己的推荐会员、接点会员,平台系统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使推荐人与新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可无限发展下线,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型的传销组织体系。

2018年7月中旬, 钟山县公安局组织“7.11”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北京、福州、深圳等地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凡等16人抓获。

据了解,截止案发时,U宝平台共发展形成了“亿鑫系统”“鑫源系统”“麒麟系统”等十二大体系,注册会员达12万多人,注册账号46万多个,会员涉及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广西、湖南、北京等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鉴定,至案发时,会员购买U宝币等的涉案资金高达11亿7千多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冻结涉案公司账户15个,个人账户188个,扣押、冻结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电子证据保全刻不容缓。自立案以来,钟山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会审机制,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亲自带队提前介入侦查,及时了解并掌握该案进展情况,指导侦查人员准确全面筛查、固定证据。最终,对公安机关提请的16名犯罪嫌疑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12月24日,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王逸凡、杨润达等1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推上了被告席接受审判,涉案资金高达11亿7千多万元。作为首要分子的被告人王逸凡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钟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万至10万不等。

钟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逸凡、杨润达等12人以推销“U宝币”为名,组织、领导参加者以购买“U宝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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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比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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