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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系列之:NFT发行乱象及法律合规建议(上篇)

2021-11-22 律动币圈 来源:区块链网络

2021年3月11日,艺术家Beeple的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佳士得官网上以69,346,250美元成交(折合人民币约为4.5亿元),成为最贵NFT艺术品,同时该作品成为在世艺术家拍卖作品价格排行榜中的的“第三高价”。

引言

根据 coingecko 的数据,截止到2021年10月初,NFT 的总市值为 229.7 亿美元,占全球加密货币市值的 1.2%,24 小时交易量 32.5 亿,且仍在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NFT系列的虚拟货币,一月数倍、十几倍的涨幅,比如SAND、MANA等。

另外,腾讯、阿里、网易等境内大型企业大幅进军NFT赛道以及元宇宙概念的大火,这导致越来越多人开始对NFT发出疑问,其究竟是郁金香的泡沫还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前奏?

问题的提出

第一

NFT产品,能否解释为“证券”,境内发行NFT,是否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

2017年9月24日,中国银行联合七部委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简称“94公告”),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那么,项目方在境内发行NFT,是否属于变相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进而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第三

NFT作为数字资产“确权”的方式,为科技创新、文化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注入新的活力,作出了正向的贡献;但是,其已呈现出易引发金融风险,进而演变为非法金融的态势,如何平衡利弊,使得该项创新造福于我们的国家和人民?

第四

NFT产品在实践中的落地应用,其合法、合规的边界在哪里?

NFT市场综述

2014年5月,艺术家、黑客及作家Rhea Myers发表一篇名为“Artworld Ethereum”的文章,在该文中她指出,“数字艺术作为智能资产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概念或代码艺术案例,其中合约本身的代码就是艺术品,或包含艺术品。第二种是以太坊存储案例,其中小型数字艺术品存储在以太坊数据存储中。第三种是存储标识符的情况,合约中只存储艺术品的标识符”NFT的种子自此便被埋下。

2017年6月,世界上第一个NFT项目CryptoPunks(加密朋克)正式诞生。同年,CryptoKitties (加密猫)的推出使得NFT 正式进入公众视野。2018-2020年,NFT进入建设期,NFT生态不断发展。2021年,NFT行业进入快速扩张期,交易量和交易额迅速提高。

图:CryptoPunks(加密朋克)部分作品

NFT 全称为Non-Fungible Token,中文名是非同质化通证,其作为独特的数字资产,正如萨姆·迪恩所言,“NFT是储存在区块链上数字分类账上的一个数字单元,它能够证明一个资产是唯一的,”[1]故而具有不可分割、不可篡改、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等特性。

相对而言,FT(Fungible Token)也就是同质化通证,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区别,且可以拆分成更小的单位,而每个NFT都拥有独特且唯一的标识,无法拆分和互换。如果说FT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世界中实现了对货币、证券等现实权益的映射,那么NFT理论上就具有映射整个现实世界的可能。

表:同质化代币与非同质化代币对比

从技术层面而言,NFT以智能合约形式发行,一份智能合约可发行一种或多种NFT资产,包括实体收藏品、活动门票等实物资产和图像、音乐、游戏道具等虚拟资产。

图:Coolcat 部分作品

目前认为,NFT的核心价值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虚拟商品资产化。新冠疫情加快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在互联网世界,我们仅拥有已购虚拟物(或者称之为数字内容)的使用权,无法使其真正成为我们的资产。NFT的出现事实上拓宽了资产的边界,除实物资产外,虚拟世界中不仅仅是虚拟货币被认为是数字资产,任何一种独特性资产都可通过智能合约上链从而确定权属,由此被铸成NFT,这也提高了虚拟物的可交易性。

第二,NFT依托于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解决资产确权问题。在元宇宙大火的同时,理性人士都认为,作为元宇宙的基础设施之一的NFT,其自身的发展对于元宇宙的实现至关重要。只有先解决了资产确权问题,才能去驱动更多人为虚拟世界的建造出力。

第三,目前NFT被广泛应用到艺术品版权保护领域,无论说它是NFT铸造者为其健康发展提出来的一项“正向价值”,还是说它是又一场资本的狂欢,抛却其炒作带来的巨大风险,它本身也确实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创作者能在NFT作品的流转中获得持续的版权收益,如在OpenSea平台,NFT创作者最高可设立10%的版税费用。

NFT平台发行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现有NFT发行平台的分类

目前中国市场仍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国内由于监管政策的差异,NFT的发展路径相较国外更加保守。国内主流的NFT发售或交易平台主要包括阿里拍卖、蚂蚁链粉丝粒、幻核和NFT中国。

表:国内主流NFT发行平台比较

(二)国内现有NFT发行平台存在的问题

NFT作为新时代的产物,虽然一直打着数字确权的口号进行扩张,但是在知产领域中的运用却比较少,更多的是资本背后的炒作,无论是佳士得排行出天价的《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还是今年异常火爆的朋克头像,都反映出NFT是在无序中混乱成长。

那么,在国外NFT市场处于混沌初开的局面下,国内NFT发行平台又存在何种问题?

1.定价机制问题

当前,无论是互联网大厂发行的NFT还是艺术创作者发行的NFT,并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和定价方案。例如,2021年6月23日,阿里巴巴与敦煌美术研究所联合发布了两款NFT皮肤,分别为敦煌飞天和九色鹿皮肤,全球限量发行16000个(两款各8000个)。两款产品标价为10个支付宝积分和9.9元,推出后很快售罄。

2021年8月3日,许知远担任主持的《十三邀》推出300枚“黑胶唱片NFT”,在腾讯旗下的NFT交易平台“幻核App”上线,单价18元,瞬间售罄。在这两个典型的互联网大厂发行NFT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定价。

图:阿里拍卖平台NFT作品(游戏电竞)RNG像素头像—WEI03

NFT发行平台的定价机制是怎样?他们的定价依据又是如何?这个问题没人讨论也没有回答,但是在缺乏定价基础的条件下,进行NFT作品的发行,就会导致炒作投机盛行。例如阿里发行的敦煌飞天皮肤,定价才9.9元,但是发行之后却被炒作到天价,在二手平台闲鱼上,敦煌飞天NFT最高价格被炒到了150万元一个。随后,敦煌飞天和九色鹿皮肤相关商品被闲鱼官方下架。短短几天之内15万倍的涨幅,反映出的就是价值和价格严重不相符合的逻辑。

而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应的定价机制所带来的金融炒作的结果,换句话说,也就是无价的可能就是最贵的。如果NFT发行平台无法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那么就难以遏制炒作投机的盛行。尤其是以NFT打造的数字藏品,其本身是一种二次创作,文化传播性大于投机性,在这样的前置条件下,如何有效避免出现动辄加价万倍的结果,从而导致发行初衷和市场结果背道而驰,这就需要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

2.发行数量问题

由一些互联网大厂发行,发行的NFT作品往往不是为了追求艺术价值本身,更多的是作品背后的文化传播,故每次发行的数量都是较为庞大的。例如上文中提到的敦煌飞天的NFT皮肤发行数量就达到1万多个,这种通过几行代码和区块链技术生成的作品,如果没有明确的发行数量规定,也容易造成发行作品的泛滥,容易成为资本敛财的工具。尤其是对于一些并不了解数字藏品的群众而言,如果跟风的去买一些发行量巨大的NFT作品时,容易成为资本的韭菜,导致亏损。

而且,即使平台在某一时间内限额发行某件NFT作品,但是如果没有在发行框架体系内进一步规制,也会导致后续增发问题,从而带来前款作品的贬值。因此,对于同质化的NFT作品发行数量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论证和研究。

3.类金融化炒作

所谓“类金融化”,是指一些商品价格原本取决于实体供求关系,现在却被渗入了金融因素的现象。NTF本身就含有金融属性,但是因为我国相关的虚拟货币政策导致其无法正常在二级市场流转,但是这并不能消弭掉它本身的类金融化的属性。

正如上文所说,在投资者的肆意炒作下,原本用作收藏的部分大厂NFT,已经变成了“击鼓传花”的游戏。虽然NFT确实具有不可复制、唯一性等特点,但这种唯一性只在以太坊这类交易平台生效。从使用价值层面来讲,用户不费粗灰之力,可以手动截图复制这些NFT产品,除非用作商业化才可能被人告侵权。

正因如此,被炒作的大厂NFT实际只是为了拉动价格,推高整体价格让卖家好收割,这些金融模式,导致NFT实际已沦为金融炒作的标的,而非艺术品或商品的价值本身。而跟风购买的用户,会因无法转让成为高价NFT的接盘侠。

图:幻核平台NFT作品“万华镜”数字民族图鉴·汉族

虽然腾讯“幻核”社区里公布NFT产品购买的参与条件时,也强调“幻核”目前所售NFT均不可二手交易,不可转让赠送。蚂蚁链也在发布付款码NFT之后多次表示,这些NFT商品有别于海外市场的NFT,只允许在有限范围内欣赏、收藏和展示,不能像商品或是加密货币一样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但是并不妨碍一些商家和个人,在场外交易等端口,将NFT推到炒作的风口,而这也是NFT发行平台走向正规化、合法化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插图:来自baidu图片、阿里拍卖平台、幻核平台、Opensea

脚注:[1]引自Sam Dean '$69 million for digital art? The NFT craze , explained 'available at https: //www. latimes.com/business/technology/story/2021-03-1l/nft-explainer-rypto-trading-collectible accessed April 2 2021

声明:图文来自网络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简介

刘磊,经济法学硕士,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盈科总部评选的“十佳未来之星”,盈科上海“新十年.新青年”先进典型,甘肃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实务:刘律师代理涉数字货币民刑事案件近百件,专注于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新经济领域法律合规。

学术:刘律师已发表学术论文2篇,分别发表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社会科学动态》,其中一篇荣获“广西省法学会一等奖”;在中央级报纸——《民主与法治报》发表论文两篇;在公众号发表文章50余篇;编写《数字货币与法》一书(已交稿)。

刘律师曾受邀为“甘肃省律协青年领军人才”做讲座;受邀参加“首届数字金融法治论坛”做发言;受邀为海南省司法厅主办的“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班”做讲座;受邀为甘肃政法大学做主题演讲。

钱伟,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长期致力于数字金融、数据合规、区块链及第四方支付等方向研究,在《中国司法》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十余篇,对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运营过程中,各环节的风险诊断与防控具有具有多层次、多维度及全面性的判断。对于新型问题的解决具有多视角的路径。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负责、温馨的法律服务。虚拟货币刑事犯罪,重大民商事合同纠纷。

占青,法律硕士,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期间,参与了团队大量的非诉、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纠纷等案件工作。长期对金融法与民商法方向法律知识进行深入研究,已发表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参与编写《数字货币与法》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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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律动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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