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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BTC速递丨一审币印三人需赔付210万比特大陆与币印恩怨始末

2020-04-13 61量化 来源:区块链网络

4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币印矿池三位股东与比特大陆的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潘志彪(持股80%)、李天昭(持股10%)、朱砝(持股10%)均需返还比特大陆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共计约90万元,并支付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共计约120万元。比特大陆与币印的竞业纠纷第一回合以币印完败告终,但61BTC相信这仅仅是一个逗号,因为双方对于这个结果都不满意,尤其是比特大陆认为赔的太少了要继续上诉。

关于币印与比特大陆的这场官司,61BTC还是讲来龙去脉给大家理一下:去年一月,朱砝在微信中曾写过一段纪念比特币十周年的文章,而且在一家国内加密媒体网站上发表过,其中他简要介绍了自己和潘志彪、李天昭三人在比特大陆公司的工作情况。根据其透露,他们三人一开始主要专注于比特大陆最初的矿池业务——蚂蚁矿池(Antpool),但在2015年,他们提议推出BTC.com,并作为比特大陆的并行服务开展运营。

小编在链节点上也找到了当年BTC.COM发布的相关推广贴佐证。

朱砝表示,他们的想法一开始并没有得到比特大陆的支持,于是三个人不得不用潘志彪自己的钱自行开发、推广BTC.com。2016年,潘志彪开源了BTC.com的代码,此举对那些有兴趣启动矿池业务的人来说带来了巨大帮助,同时也降低了推出矿池的门槛。

币印创始人之一:朱砝

2017年中旬,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三个人离开了比特大陆。

根据竞业限制协议,比特大陆需要在潘志彪离职之后每月给他支付2780美元的赔偿金,并且要连续支付24个月。作为回报,潘志彪不能从事比特币矿池的运营工作。

在离开比特大陆之后,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三个人另起炉灶于2017年11月推出了币印,一个可用于多种加密货币资产的采矿池,但当时他们并没有提供比特币挖矿服务。直到2018年7月,币印才开始提供比特币矿池服务,当月即挖出了第一个比特币区块。一年之后币印就发展到一度挤下BTC.COM占据算力榜首位。这样的发展速度自然引起了比特大陆的不满。

2013矿池算力表

2018矿池算力表

2019矿池算力表

2019年,比特大陆以违反竞业协议规定一纸诉状将币印矿池联合创始人潘志彪、朱砝、李天昭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00万元人民币。比特大陆律师在庭审时还辩称,三人通过之前在比特大陆工作积累的大量客户资源转移至币印矿池,通过挖掘26,825比特币而产生的币印公司收入应该被视为违反协议所产生的利润,应该作为比特大陆的损失偿还给他们。

有律师表示:

“根据协议,如果无法准确计算因币印违规而导致比大陆直接和间接的损失,那么损失应根据违规方的利润进行计算。截至2月14日,币印的总利润将为26,825比特币乘以4%的手续费,按照当时比特币的价格,即24,518元[3,500美元]。”

如果加上罚款金额,总赔偿将超过3000万人民币,约合430万美元。

币印的反击

代表币印创始人的律师向法院辩称,潘志彪没有义务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因此不应该被要求支付赔偿金。潘志彪的律师在庭审会上表示,比特大陆并没有按时向潘志彪支付双方商定的赔偿金,该协议中写道如果甲方(比特大陆)在乙方(潘志彪)离开后一个月内没有支付赔偿金,就意味着甲方放弃了自己的义务。

此外潘志彪的律师还辩称,币印获得的交易费收入并不一定会转化成为公司利润,因为在庭审之前币印还没有盈利。该律师表示,币印成功开采26,825比特币这一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BTC.com的损失,并补充说道:

“网络里有很多比特币矿池,不仅仅是币印和BTC.com两家,即便币印没有运营其他比特币矿池,也不一定意味着比特大陆就能开采这些比特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三人确有违反竞业协议,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但法院并不支持比特大陆主张的盈利所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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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61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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