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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型虚拟货币传销

2021-08-23 知帆科技 来源:区块链网络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虚拟货币传销案件高达217起,这个数字在2019年是189起,2018年是166起。不难看出,国内涉虚拟货币传销呈逐年上升态势。

为防止更多人受骗,知帆科技在这里阐述了什么是虚拟货币传销、利用智能合约技术进行传销、虚拟货币传销的特征、宣传手法,总结归纳了虚拟货币在传销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辨别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的思路和方法。

01

虚拟货币传销

虚拟货币传销本质上是新型网络传销,可以定义为以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主流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以虚假虚拟货币(传销组织者自主发行的传销币)为标的物,以互联网和社交软件为操作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成员使用现金购买一定量主流虚拟货币(比特币、以太币等)作为入金获得入门资格,并以上线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成员的数量作为计算和给付报酬的依据的非法牟利行为。

不过,最近几年也有一部分的虚拟货币传销并没有涉及到传销币,入金和收益都是主流虚拟货币,比如直接利用智能合约技术实施传销,同样是“拉人头”模式。

02

智能合约新型传销

自比特币诞生以来,底层的区块链技术也被挖掘,从比特币点对点支付的1.0时代和以太币为核心的智能合约2.0时代,到DeFi为代表的3.0时代,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延伸到金融、知识产权、医疗、物流、防伪溯源等领域。

智能合约的问世让发行虚拟货币变得更为简单,之前要依靠代码不断更新独立的链,现在只要基于智能合约搭载已有的公链,修改代码即可完成。也就是说,智能合约就是区块链上的机器传播合约和自动执行合约,不需要重复开发代币的基础功能,只要遵守协议就可以,什么都是机器约定好的,到时间自动执行,无法撤回和修改。

在这样的模式下,传销团伙抓住了漏洞,用智能合约拉资金盘,用奖励机制刺激拉人头,用后台预留漏洞和超级指令(一种代码漏洞)操控价格;当然了,由于合约本身就有奖励机制,传销团伙也会利用这个特点,让大众误认为不是传销,让投资人相信该平台从而进行投资。

由于智能合约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可以查看资金流向,让投资人错认为一切都是透明的,给人感觉非常靠谱。传销团伙只需按照智能合约编写好的规则每天释放多少利润以及推广奖励,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加入进来。

例如MDF智能传销的宣传话术:“真正智能合约无后门!代码100%公开!永不关网!独一无二的模式!2021年区块链热度最高!”

传销团伙通过前期的宣传、造势再配合一些实时收益的截图,首先从心理上打动“韭菜党”,然后通过操控平台规则让“韭菜党”尝到甜头,再利用平台拉人特性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获得直推奖励或升级奖励金和高收益。

犯罪团伙借助智能合约进行传销,可操作的模式和方法很多,有借助智能合约技术进行宣传和造势的、有虚假交易所圈钱跑路的、有谎称遭受黑客攻击,导致资产被窃取等等。

大多犯罪团伙的平台会借助智能合约的奖励金计划进行包装,背地在合约中编写漏洞代码或超级管理员指令进行资金操盘

智能合约传销案比传统的传销案件更难防范和侦破,新的智能合约平台层出不穷,例如DeFi等项目,传销团伙的包装和反侦查意识强。智能合约一旦执行,无法停止,让大多数受骗者更确信是自己倒霉。

知帆安全团队提醒大家一定要警惕智能合约传销,这里面有人为操作的空间,有合约代码层面的安全隐患,还有黑客的攻击都会导致资产损失。

03

虚拟货币传销特征

上面给大家讲述了传销团伙利用智能合约传销,那么传销团伙在利用虚拟货币传销过程中有哪些犯罪特征?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详细阐述。

2019年11月,李某、孙某、孙某某三人共同出资建设“奥运之星”(后更名为“体育之星”)平台,由张某某、胡某某负责软件开发和网络维护,通过虚构该平台为奥运产品项目,创造虚拟货币“AY币”、“OLY币”,借宣传奥运精神实施传销活动。

该平台会员级别从低级到高级设置为普通会员、铜牌会员、银牌会员、金牌会员、奥运之星、奥运大使六个级别,会员直推人员的数量、级别以及其发展下线会员的算力值总和达到平台设定的条件后升级为铜牌以上的高级别会员,级别越高,平台提供火炬产出的“AY币”越多。

该平台通过逐步提高“AY币”的价格区间和设置“奖励”、“分红”等模式引诱会员积极发展新会员。

会员可以通过推广链接等方法无限发展会员,形成层级关系,对于直接发展的下线享受5%的奖励;铜牌以上会员按照平台设定的比例享受平台所有铜牌以下级别交易手续费的“分红”。银牌以上会员可申请为“城市节点”,每增加一名会员,奖励一定数量的“AY币”。会员为获取更多的“AY币”,会不断发展下线、提升级别。

该平台自2019年12月运行至2020年4月案发时,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其中金牌会员25人、银牌会员488人、铜牌会员3012人、城市节点112个,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由上述案件总结出以下几点:

1、把传销项目包装成官方或“高大上”的项目。传销团伙会以虚拟货币为噱头,先把自己包装成可信的虚拟货币发行者与运营者,同时把自己的项目包装成“高大上”并且可信的项目。上述案例中传销团伙搭建平台对外宣称是奥运产品项目,诱导投资人。

2、自主发行虚拟货币,自主操盘。传销团伙会自己配备一套完备的操盘方案,造成“只涨不跌”假象,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而上述案例也不例外,传销团伙自主发行“AY币”、“OLY币”,同时逐步提高“AY币”的价格区间和“奖励”、“分红”等模式引诱会员积极发展新会员。

3、有层级关系,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得高额回报。传销团队以高额返利为诱导,让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参与者为获得奖励报酬会吸引更多人加入并发展成自己的下线,按照一定顺序形成“金字塔”层级,会员发展越多,其会员等级及返利越多。上述案例中,该平台设定六个会员级别,级别越高,平台提供火炬产出的“AY币”越多,会员为获取更多的“AY币”,会不断发展下线、提升级别。

值得注意的是,为吸引更多人参与,犯罪团伙在前期会大肆宣传项目前景、盈利模式,不定期的组织线下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活动,甚至不惜花重金在境外召开规模推广大会。目的就是让你心动,相信该平台,进行投资。

04

虚拟货币在传销中扮演的角色

一般传销组织中传销头目呈高智商化,团伙分工明确,成员技能呈现专业化、工具先进、平台化,宣传手法和裂变手法更具迷惑性。特别是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的过程中,他们将虚拟货币的特性发挥到了极致。

过往的案例可以得出结论,虚拟货币在新型的传销案件中承担以下角色:

1、虚拟货币成为传销的主载体。使用传销币作为主载体,例如热门的传销币Plus Token、维卡币、万福币、未来币、五行币、亚欧币、莱汇币、雷达币、K币等。传销团伙利用行业大V进行宣传和造势,尤其会用明星或大佬投资的主流虚拟货币进行降维打击,偷换概念,推行没有大平台、政府和银行背书的传销币。利用拉人头的方式,让更多的用户入局,然后坐庄控盘,炮制崩盘事件(如监守自盗、“黑客”事件等)。

2、虚拟货币成为传销宣传的切入点。某些传销平台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的名义进行宣传,放大“区块链”的作用。将去中心化、安全、透明等概念植入平台,让用户放松警惕,然后进行低买高卖,同时配合套利组织以高额投资回报和拉人头的收益模式吸金。

3、虚拟货币成为传销团伙躲避审计、追查的利器。由于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性,传销团伙将整个传销行为的交易记录“上链”,躲避追踪。这大大增加了执法机关追查、侦破难度,周期来看,如何识别和追踪传销币是此类案件侦破的关键。

05

安全提醒

从以往传销案例可以看出,传销团伙基本套路无非就是拽大词+高收益;造概念+高分红;炒货币+高返利;而宣传话术也是灌输一些“成功学”,以“拉人头”获取高额回报为噱头,话术无非就是:“躺着就能挣大钱!”“共享经济,收益可观!”“虚拟资产,金融创新!”“投资100万,复利一年就能赚700万!”这样宣传的目的就是为了诱骗你。

为预防和打击虚拟货币传销,我国也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

2009年,《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二、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三、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

四、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五、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

六、关于罪名的适用问题

七、其他问题

知帆科技安全团队提醒大家,识别和预防虚拟货币生态相关的传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以区块链或虚拟货币名义承诺巨额收益

以区块链或虚拟货币名义承诺巨额收益,远远超出常规银行或正规基金收益,一般来说收益大于8%就存在高风险。

2、平台具有拉新、升级等机制

平台要求必须拉新人进来,或者明显的引导拉人提升自己等级,对应高等级拥有较高收益和权益的平台,一定是传销平台。

3、项目方的背景

在看到项目的前期宣传可以在网上查询该项目创始团队或核心成员的背景,在国家审判网上这些成员是否有过相关案例。是否是失信人员名单中成员,是否从事过这诈骗、传销活动。如果有,建议投资要谨慎投资!

4、智能合约代码开源,是否有审计报告

如果项目为智能合约相关的项目,参与需要确认两点:

一个是该合约代码是否开源,并且开源代码更新和Release的频率;另一个是该合约是否有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基本元素是否齐全(免责声明、对合约的攻击、严重漏洞、中等漏洞、低严重性漏洞、逐行评注和审计总结)。

5、打着互助、宗教名义的项目

特别注意打着互助、宗教名义的项目,这些项目背后的出发点大多为资金盘传销模式。不要随意信任网络文章、网站和项目。如果团队信息并不对外公开,特别神秘,那么他们就有可能是骗子。

06

追踪虚拟货币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违法犯罪本质还是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特别是新兴的技术和金融理念。例如去中心化金融(DeFi)、NFT、GameFi以及央行推出的数字人民币,传销团伙也会利用其包装、假冒、“冠名”来迷惑公众。

在追踪此类案件过程中,知帆科技建议从追踪假冒网站、追踪假平台、追踪社交群(特别是匿名群如“电报”)和传销币入手,可以利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技术建设反传销平台,进行传销特征机器学习和标签库建设。

追踪虚拟货币的过程中,犯罪分子会不停的切换新的地址,更有甚者使用多个电子钱包隔离多笔交易,使用隐藏IP地址技术来躲避追踪。这些手法需要集中精力去攻克和研究。

为了有效解决由虚拟货币匿名性带来的无法追踪资产流向的问题,知帆科技安全团队自主研发了一款服务于公安机关的虚拟货币侦查服务平台——「逐迹-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依托知帆的区块链大数据分析能力,通过对虚拟货币地址账户分析、虚拟货币追踪溯源、线索扩线等方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诈骗、洗钱、传销、暗网交易等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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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知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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